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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,市交通委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2名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。为体现公开平等、择优录用的原则,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建立科学、规范的考试录用机制,特公告如下: 一、招录职位和条件 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、工作作风、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; 2、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; 3、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 4、取得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课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。 (二)招录职位及具体条件: 1、交通规划处综合交通规划职位1名 招录条件: 30岁以下,交通规划与管理专业,研究生学历,英语、计算机使用较熟练。 2、交通规划处公共交通规划职位1名 招录条件: 30岁以下,交通规划与管理专业,研究生学历,英语、计算机使用较熟练。 二、招录程序 1、报名:凡取得市人事局颁发的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课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者,均可根据公布的招录职位和条件,报考我委相关职位。报名时间:8月1至5日(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00-4:30)。地点: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北京市交通委一层大厅(请在前台打电话6407联系)。请登录 www.bjjtw.gov.cn 查阅相关处室职责并下载《报考交通委人员申请表》。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(毕业证、学位证等)、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课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等其他需要的证明及填好的《报考交通委人员申请表》。 2、资格审查:委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,确定笔试名单。 3、笔试、面试:笔试、面试内容为履行招录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。考试时间拟安排在8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 4、确定人选: 结合笔试、面试成绩,综合其他条件,提出拟录用人员。 5、考察和体检: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 和安排身体检查,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。 6、办理手续:拟于2005年9月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。 咨询电话:市交通委人事处 63011531 2005-07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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