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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海淀区基层司法所建设,提高司法助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优化司法助理员结构,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、海淀区人事局、海淀区街工办、海淀区农林委《关于补充招录司法助理员工作的意见》(海司发[ 2004]35号)文件精神,定于9月份开展200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职位概况 2005年海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职位为11个,由 区司法局统一安排到基层司法所工作。 二、报名条件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 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无刑事犯罪和违法纪录; (三)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,身体健康; (四)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 (五)具有《北京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且在有效期内。 三、职位报名 (一)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。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。 (二)报名时间: 2005年 9月17日 9:00—16:30 (三)报名地点:海淀区第二办公区一层大厅(西四环北路 11号) 联系人:钟秀芬、王保民 联系电话: 88489016 (四)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在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时,须持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(黑白彩色均可)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《北京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(通过2005年海淀区英语考试人员需携带成绩单)。 四、英语考试 通过海淀区人事局 2005年组织的英语考试者可免试,考试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,准考证于报名时发放。 五、专业笔试 (一)考试内容:法律常识和行政公文写作; (二)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 六、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,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区司法局另行通知。 2005-09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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