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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我区补充国家公务员的需要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根据北京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,区委组织部、区人事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考条件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 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; (三)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,身体健康,年龄在 35周岁以下(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 (四)具有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或《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; (五)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。 二、报名方式、时间和地点 (一)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。 (二)报名时间和地点 ⒈ 报名时间: 2005年11月16日、17日上午9:00至下午4:00。 ⒉ 报名地点:房山区人才市场(良乡西路 14号)。 三、专业科目考试、面试、考核、体检及录用 专业科目考试、面试、考核、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 面试成绩的第一名确定为考核人选,进行全面考核,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。体检合格后,按照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办理录用审批手续。 四、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或《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(须在有效期内)、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 2张、有工作单位的报名者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,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。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。 咨询电话: 89350240 69365742 具体职位及条件请查询: 房山信息网( www.bjfsh.gov.cn ); 北京市人事局信息网( www.bjp.gov.cn )。 2005-11-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