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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,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的2个职位(具体请见附件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》)。 二、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 2、中共党员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 3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 4、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,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,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; 5、年龄35周岁以下(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 6、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; 7、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 8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。 三、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5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,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公开招考”字样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谢绝来访。材料要求如下: 1、填写完整的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; 2、身份证复印件; 3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; 4、《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复印件。 邮寄地址: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委办公厅人事处 邮编:100743 四、考试安排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,具体考试时间及地另行通知。 联系人:牟玉凤 联系电话:63088517 附件: 1、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.xls 2、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.doc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