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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,北京市文物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,其中社会人员2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涉及北京市文物局机关3个职位、北京市文物监察执法队1个职位(具体请见附件《北京市文物局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》)。 二、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 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 2、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; 3、年龄35周岁以下(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 4、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,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; 5、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 6、社会人员须具备一定相关工作经历,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; 7、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; 8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。 三、报名方法 (一)报名时间 2008年5月26-27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:30-5:00。 (二)报名地点 东城区交道口府学胡同36号北京市文物局大礼堂。 (三)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: 1、本人简历; 2、户口本(卡); 3、身份证; 4、社会人员携带学历、学位证书; 5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; 6、《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; 7、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。 四、考试安排 市文物局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,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 联系人:张德华 联系电话:64040682,64028060-8886 附件: 北京市文物局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.xls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|